연구 요약
연구 요지 (AI)
청대 대만의 이중 토지소유 관행의 형성과 변화를 연구했다.
초록
在淸代和民國時代, 中國土地慣行重要特徵之一是所謂‘多重地權’的盛行. 這一田兩主관행, 常常被與以'自由和絶對'(free and absolute land ownership)爲本質的歐洲近代所有觀念, 形成鮮明的對比. 这种土地慣行是为什么成立,还有通过怎样的过程来消灭了呢?本文以淸代臺灣之土地所有慣行为一个实例来试图探讨‘多重地權’形成与发展的社會經濟條件和背景。在淸初特需社會經濟的條件下成立的臺灣一田兩主慣行到了19世紀末到达了一个轉折点. 本来是佃戶身分的小租戶,逐渐掌握土地使用·受益·處分之實權而变成土地實質上的支配者.
相對的, 本来作为墾戶而保有業主權的大租戶,没参加土地經營而只收取大 租,从土地的疏离越来越加深。结果,剩下在大租户的土地相关權利逐渐消散了。淸末臺灣建省(1885)以后,首任巡抚刘铭传,为了担当起来暴增的財政需要,以稅源擴大为目標,严格实行地税改革(=淸賦)。经历了各种各样反弹与错误,尽管没有圆满达成地稅改革本來的目標,可是他自己已经感觉到了小租戶之社會經濟的擡頭与大租戶之逐渐沒落就是臺灣社會经济史必然的方向。 替代清朝的臺灣總督府实行土地調査事業,给已经丧失社会经济上的正当性的大租户阶层打了最后的一击,以此淸代台湾的一田兩主慣行终于告了终幕。
목차
I. 서론 II. 淸初의 墾戶制와 一田兩主 慣行의 형성 III. ‘兩主’ 관계의 변화 - 小租戶의 성장과 大租戶의 약화 IV. 「淡新檔案」 抗租案과 ‘兩主’ 관계의 변화 V. 결론
발행 정보
2010. 한국외국어대학교 역사문화연구소 『역사문화연구(Journa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Vol.35No.-[2010]